中检协[2021]考字第38号
各有关人员:
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经请示总局特种设备局同意,我协会决定暂缓举办已发布文件即将于8月份举办的各类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取证考核活动(含补考)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暂缓举办的考试项目范围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已发布的相关考试通知 |
1 |
起重机械检验员 (QZ-1) |
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起重机械检验员(QZ-1)资格取证考核活动(含补考)的通知 |
2 |
锅炉检验员 (GL-1) |
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锅炉检验员(GL-1)资格取证考核活动(含补考)的通知 |
3 |
锅炉检验员 监督检验 (GL-2) |
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锅炉检验员监督检验(GL-2)资格取证考核活动(含补考)的通知 |
4 |
锅炉检验师 (GS) |
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锅炉检验师(GS)资格取证考核活动(含补考)的通知 |
5 |
涡流检测 (ECT)Ⅱ、Ⅲ级 |
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涡流检测(ECT)Ⅱ、Ⅲ级人员资格考核活动(含补考)的通知 |
二、准考证打印说明
(一)涉及上述暂缓举办的5个项目的参考人员,仍需按照相应已发布的考试活动举办通知要求,在规定的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完成《准考证》的确认打印工作(逾期将不能打印),具体的考试日期以后续恢复举办活动的文件通知为准,届时,参加人员仅限此次已按规定要求打印《准考证》的人员,无《准考证》不能参加相应项目的考试。
(二)待疫情缓解具备举办考试活动条件后,我协会将通过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途径陆续发布已暂缓举办项目的考试通知,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,并按照新的活动举办文件所通知的考试时间与地点,持原确认并打印完成的《准考证》准时参加相应的考试项目。
因疫情影响而导致活动举办时间变更给相关人员带来的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。请各位考生及时调整行程,合理安排工作,放平心态,积极备考,并做好个人疫情安全防护措施。
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
2021年7月30日